发布日期: 2024-05-17 16:44:40 来源:HPLC法检测
5月15日上午,越南河内市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越南前卫生部长阮青龙和在越亚公司、卫生部、科技部及相关单位和安排产生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查验测验试剂盒案子的10名被告。
二审估计将在3天内进行。本案中,被告潘国越(越亚公司董事长兼总司理)、阮青龙(前卫生部长)对一审提出上诉,一起恳求弛刑。被告武廷侠(越亚公司副总司理)上诉要求对案子现实和对被告的指控进行从头确定。
被告郑青雄(科技部经济技能部科技司前副司长)、范唯线(海阳省疾病控制中心前主任)、阮南连(卫生部财政规划司前司长)也提出上诉。
越亚公司还提出上诉,主张不没收并上缴国库越亚公司向本案中不被申述的安排和个人出售检测验剂盒获利的金钱,主张未经过投标程序购买检测验剂盒的单位一定要依照签定的合同向越亚公司付款,二审法院吊销对越亚公司以及该公司体系内与案子无关的公司银行账户的封闭办法和买卖约束等。
此前,1月12日,越南河内市人民法院对产生在越亚技能股份公司、越南卫生部、越南科技部及相关的单位和安排的案子中的38名被告做出宣判。
被告潘国越(越亚公司董事长、总司理)因犯有“违背招投标规则导致十分严重结果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和“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两罪并罚29年。被告武廷侠(越亚公司副总司理)因同一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越南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郑青雄(科技部经济技能部科技司前副司长)有期徒刑14年;阮青龙(前卫生部长)有期徒刑18年;阮黄(卫生部药品监督办理局药价办理室前副主任)有期徒刑9年;阮明俊(卫生部医疗设备和建设司前司长)有期徒刑8年;阮南连(卫生部财政规划司前司长)有期徒刑7年;范唯线(海阳省疾病控制中心前主任)有期徒刑13年。
越南法院以违背国有资产办理规则,形成丢失糟蹋判处被告朱玉英(前科技部长)和范公柞(前科技部副部长)有期徒刑3年。
越南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处范春升(越南海阳省前省委书记)有期徒刑5年;判处范孟强(越南海阳省卫生厅前厅长)和阮文郑(越南政府副总理前助理)有期徒刑四年。
两名被告人范尊Noel草(越亚公司财政部助理)和胡氏青草(越亚公司财政主管)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越南法院以“使用有位置、有权利的人的影响力谋取私利罪”判处被告阮氏青水(前越南教育出版社专家)有期徒刑30个月;判处阮白垂灵(SNB Holdings公司司理)缓刑30个月。
别的20名被告因犯有“违背招投标规则形成难以处理的结果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4个月到5年6个月不等的惩罚。